
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5修正)
发布日期:2006-10-14 07: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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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997年7月25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