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上海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03 07:46:46
阅读次数:532
上海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5]437号)精神,经研究,自2006年3月1日起,本市临床用血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血站供应价格和临床用血收费标准:
编号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血站供应价(元) 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元)
70101 全血 一个单位/袋 220 240
70102 红细胞悬液(CRCs) 一个单位/袋 210 230
70103 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PC-1) 一个单位/袋 100 120
70104 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PC-1) 五个单位/袋 550 570
70105 新鲜冰冻血浆(FFP) 一个单位/袋 40 60
70106 普通冷冻血浆(FP) 一个单位/袋 40 60
70107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PC-2) ≥ 2.5×1011/袋 1400 1420
70108 洗涤红细胞(WRC) 一个单位/袋 230 250
70109 浓缩白细胞悬液(GRANs) 一个单位/袋 210 230
70110 冷沉淀(Cryo) 一个单位/袋 100 120
70111 手工制备冰冻红细胞(FTRC) 一个单位/袋 220 240
二、有关说明:
(一)输血量不满50毫升照50毫升计算,50毫升以上不满100毫升照100毫升计算。
(二)皮管血价格每毫升2元,混合血清每毫升1.50元。
(三)凡经过滤除白细胞的全血或红细胞悬液每单位/袋可加收20元。
(四)机器制备冰冻红细胞(FTRC)每单位/袋可加收600元。
(五)Rh阴性以及其他稀有血型血按同类同种项目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六)一个单位是指200毫升全血或由200毫升全血制备的成分血。
血站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物价局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