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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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撕笔录 口出狂言:有本事把我枪毙了

发布日期:2006-03-28 07:17:12 阅读次数:1648
河南省卢氏县东明镇妇女姚某故意撕毁执行笔录还口出狂言,日前被卢氏县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3月20日下午,卢氏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依法通知该县东明镇黑马村被执行人姚某到法院接受询问。执行干警在办公室对姚某制作了执行笔录,限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姚当时核对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按了指印。然而当她离开后感觉签字对自己不利,于是重新返回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对执行干警慌称记不清自己说的内容,要求再看看笔录。当执行干警从抽屉中取出笔录时,姚某一把抢过将笔录撕得粉碎,并口出狂言:“我就撕了,有本事把我枪毙了!” 面对姚某的嚣张气焰,执行干警当即报请院领导批准,宣布对姚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然而姚某竟然声称:“罚一千太少了,咋不罚一万呢?”当天下午,姚某被戴上冰冷的手铐送进了拘留所,为自己一时的卤莽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