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江平——为法治奋斗的传奇人生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9-05-17 10:18:36 阅读次数:1876

“您的格言是什么?”

  “只向真理低头”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您给自己的评价是什么家?”

  “我认为自己算不上一个法学家,我给自己的评价是法律教育家和法律活动家。”

  ……

  读到这些对话,也许很多读者已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头脑中渐渐跳出一个人物——身材高大、腿脚不便但充满活力,饱满的额顶头发以根计数,睿智的双眸多数时候犀利得可以割人,偶尔又如儿童般纯真、开朗。

  就是他,江平,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一个只要提到中国当代法治就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人物。他不仅是改革开放40年的见证者、推动者,更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亲历者、开创者之一。他本身就是故事和传奇,戏剧般的人生经历又深深镌刻着时代的烙印。

  改革开放40年最核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市场,二是法治,两者相辅相成。就法治而言有两个任务,一是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二是制约政府权力

  “改革开放首先从开放市场开始,市场要从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提到改革开放,江平马上提到市场和市场经济,认为国企改制是40年核心的问题。

  从国企改革一开始,以江平为代表的法学家就卷进了这一历史潮流,他们的任务就是要从法律层面解决国企改革面临的难题,最重要的是明确国家与企业的财产权利关系。

  长时间的论争,最终于1988年4月通过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确立了“国家享有所有权、企业享有经营权”的国企经营模式。不过,这在企业经营实践中的效果并不理想。

  “于是,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再开一个药方,决心再搞一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亲自主持召开了四次会议,我参加了其中一次。”江平回忆道。

  这一条例虽然把给企业的经营权扩大到14项内容,“但由于这个条例对现实的种种妥协,效果大打折扣,仍然无法挽救国企改制的困境。”江平黯然地摇头。

  “直到1993年12月公司法通过,才彻底解决了国企作为公司这种现代企业的产权结构问题。”江平说。

  国家作为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公司享有其财产的所有权。何曾想到,这个现在全社会熟知的基本常识,在改革开放中却经过了15年的争鸣与摸索。这就是中国的改革历程,没有先例,只有摸着石头过河。

  向市场经济转轨不到5年的时间就诞生了公司法,这让江平和同时代的法学家们感到欣慰,“这是市场经济也是改革开放对法制的呼唤,我们的汗水没有白流,我们在它上面砌过砖、加过瓦”。

  江平说,正是改革开放的契机,中国进行了40年符合现代化需要的配套立法,引起了国际法律界的瞩目。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也是法律现代化的历史。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法律之母民法首先迎来改革开放私法的复兴。

  民法“四大名旦”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和江平作为立法专家顾问参与了民法通则的起草,为私法奋斗,为私权呐喊也贯穿了江平的一生,成为他的坚守。

  “以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对后世的影响,我想无论对民法通则给出多高的评价都不为过。当时国外称它为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江平说。

  民法通则确立的四个核心原则:主体地位平等、权利本位(私权神圣)、过错责任和意思自治(契约自由)一直沿用至今,奠定了今天民商法的基础。而当时这四个原则的确立却是多么艰难,江平说,直到1990年前后还有一位著名经济学家批评这是资产阶级自由化。

  后来物权法的出台就更加曲折。

  由香港经济学家郎咸平2004年一场讲演引发的“第三次改革开放大论战”,到北大学者巩献田的公开信,让正在审议中的物权法卷入“姓社姓资”争论的漩涡。直到2006年3月全国两会上,中央领导强调“改革方向绝不动摇”,立法才驶入快车道。2007年3月16日,历经7次审议的物权法获得通过,打破立法机关审议同一法律次数的记录。

  在改革开放中还有一部江平认为应该大书特书的法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那就是“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法。

  江平毫不吝啬地给予这部法律诸多赞美之词,称其为“中国法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式的一页”,称其“一部法律创设一个崭新的制度……结束了中国几千年来没有民告官的历史,给中国民主政治添上浓浓一笔”。

  有意思的是,行政诉讼法虽属于行政法,但立法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负责,让并不研究行政法的江平担任行政立法研究组组长,行政法专家罗豪才和应松年担任副组长,因为这和民事权利保障有密切关系。

  江平说,“改革开放40年最核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市场,二是法治,两者相辅相成。就法治而言有两个任务,一是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二是制约政府权力。中国改革需要制约公权力,否则就无法建立市场经济,也无法保障私权”。

  对于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和法治建设,江平给予很高评价,认为对私权的扩大、公权的限制是非常重要的进步,从法制到法治是重大飞跃。

  “中国政法大学有一种精神,就是只向真理低头的精神,这种精神,是江平先生用他的言行为我们打造的,他永远是我们中国政法大学的一面旗帜”

  尽管被社会各界冠以“法学泰斗”“著名法学家”的头衔,江平却总说自己没有读过也没有写过多少法学专著,算不上真正的法学家,只能算法律教育家、法律活动家。

  江平自1956年底留学回来到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就开启了他的教书育人生涯,1982年到1990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他被很多学生称作“永远的校长”。

  那时江平留给学生的印象是“骑自行车的校长”“在地震棚办公的校长”。85级学生张则麦幽默地说:“看到江老师在简易棚里办公,我们心理就平衡了。”

  但大家都爱回忆那时校园朝气勃勃的氛围,说校园民主自由的气息弥补了艰苦办学条件带给大家的失落感,说江校长功不可没。

  江平于1988年7月到1990年2月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签有他名字的毕业证书只有85级一届。

  在85级学生的记忆中有这样一幕,毕业典礼上,每个学生眼含热泪听江平的毕业致辞,哽咽着高唱《国际歌》久久不愿离去……

  1992年法大40周年校庆,当主持人讲到参加典礼的还有江平时,礼堂内响起潮水般的掌声。

  事实上,后来大家都知道,江平出席与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法律圈、校友圈活动是否成功、是否有规格的重要标准之一。

  为什么大家如此看重江平?也许他给学生的题词就是答案,“只向真理低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这是江平践行的人生格言,也是留给青年学子的精神财富。

  江平人生中曾经的坎坷、不幸与不屈,足以让他成为青年人的励志导师。

  刚刚意气风发学成归国,便遭“划右派”、离婚、断腿三祸并行,著名法学家郭道晖称“人生逆境,莫此为甚”,但江平只向真理低头绝不向命运低头。

  拨乱反正后,江平坚持讲真话、求真理,以其人格精神和学术思想对一代学子进行启蒙。法大的学生甚至拿他与蔡元培相比,“江校长为我们确立了一种知识分子的人格精神和气质标准”。

  需要特别一提的是,2010年9月18日,在江平口述自传《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的首发式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讲道:“中国政法大学有一种精神,就是只向真理低头的精神,这种精神,是江平先生用他的言行为我们打造的,他永远是我们中国政法大学的一面旗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会会长赵旭东说:“江老师极度珍惜自己教育家的角色,无私而勤勉地投入到教育和传播法治理念与知识的事业中。”

  1983年春,江平为司法部在西南政法学院(今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全国高校民法师资班培训班讲授商法,他学术与思想的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那次培训班把我的教师身份扩大到全国,这是我最大的荣光。”江平告诉记者。

  江平在很多场合表示,“如果有来生,还做一名大学教授”。

  江平桃李天下,博士成林。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之后,江平的主要工作就是带博士生,已经有一百多人。赵旭东、孔祥俊、龙卫球、周小明、王涌、施天涛、申卫星……这些目前中国顶尖的民商法专家都出自“江门”,更让江平欣慰的是,“江门弟子”多数留在高校,接棒法学教育培养法律人才。

  2000年年底,江平发起设立“江平民商法奖学金”,激励优秀学子,开法学界先河。台湾地区法学翘楚王泽鉴捐出20万元稿费“共襄盛举”,成为美谈。

  “将私有财产权绝对化是对物权法的曲解。同时,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法院的最后裁判都是不可动摇的,这是最高权威”

  “您为什么总在呐喊?”

  “如果意见比较容易被采纳,就不必呐喊了。”江平尴尬地笑了笑,说:“但是,我现在能为社会做的只能是呐喊,呐喊还是能起到一些作用吧。”

  去职后的江平没有隐去,没有淡出,反而声名更盛,并远远超越了法律界。这,源于他坚持不懈地呐喊。而且他推出的两部重要文选均冠以“呐喊”二字,分别为《我所能做的是呐喊》和《私权的呐喊》。

  进入新千年之后,江平更加关注转型中国的一些具体社会问题,以呐喊为使命,为私权呐喊,为法治呐喊,为中国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呐喊……

  2004年“郎旋风”引发的“第三次改革大论争”,经过长时间思考、沉淀,江平在2005年10月的一个活动上做了题为《中国改革成败得失的法律分析》的讲演。江平从六大方面为改革做出法律的辩护。

  江平呐喊的方式除了撰文就是讲演,这使中国法律界诞生了一名社会活动家和讲演家。

  2001年,江平与吴敬琏高调宣布经济学与法学的结盟,在此后长达近10年的时间里,两大泰斗围绕“法治与市场经济”的多场公开“对话”引起各方关注和热议,“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观点更加深入人心。

  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这样评价其意义,“这样的对话具有极强的启蒙气质和破冰意义,它在中国思想界打开了一扇窗,表明中国思想界已经开始在一个更广阔的学术背景下理性而独立地思考建设现代中国的路径”。

  江平的活动和讲演足迹遍布了全国所有的省市区,许许多多的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都以邀请到江平参加并做学术讲演为荣。

  有人问,为什么江平的讲演那么受欢迎?

  有人答,作为知识分子,江平从未放弃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的道德和尊严。

  作为一名独立思考者,江平不媚权,也不讨好舆论。

  “当年物权法刚通过时曝出的重庆钉子户事件,再后来的杨佳案,您都站在了舆论的相反方而遭遇舆论批评甚至围剿。”记者说。

  “将私有财产权绝对化是对物权法的曲解。同时,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法院的最后裁判都是不可动摇的,这是最高权威。我不会为讨好某一个群体说话。”江平答。

  他在多个场合勉励青年学子,“千万不要丢掉赤子之心”,“理想比现实重要”

  江平的一生都是故事,就连“江平”这个名字都有故事。

  他中学就加入了中共地下党的外围组织,有过接头暗号;

  他原名江伟琏,为南下工作革命需要改名江平;

  他是学霸,却有足以秒杀现在网络偶像的英俊外形和多才多艺;

  他是我国第一批公派留苏学生,是列宁、高尔基、托尔斯泰的校友……

  堪比戏剧的人生,每一幕戏都写着“赤子”二字。

  如果不是赤子家国,怎会十几岁就投身共产党领导的学生运动,争民主争自由,并把它贯穿一生。

  他是真正的才子,无论生在哪个时代都注定会成为大家、大师。

  想当记者,就读燕京大学新闻系,却被组织安排学法律,成为一代法学大家;没有受过诗词方面的教育和训练,却在苦难岁月中“诗书丛里觅快活”。2005年江平出版自己的诗词选《信是明年春自来》。

  “平生最爱是放翁”,他每次去绍兴必去沈园怀古,说“陆游这位爱国又多情的诗人和我有些相同遭遇”。

  是啊,爱国又多情!

  如果他不是这样的人,也许他就没有这么坎坷的遭遇,如果他不是这样的人,也许就成就不了他大写的人格和人们对他的尊敬。

  他在多个场合勉励青年学子,“千万不要丢掉赤子之心”,“理想比现实重要”。

  他寄语中青年法学家,“凭良心说话。可以不说,可以少说,但不能昧着良心说”。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江平以一颗赤子家国之心,追求真理,无畏无惧,不仅点燃了中国民商法的今天,也成为这个时代当之无愧的法治布道者。

  记者手记

  写这篇人物稿是我截至目前最艰难也最痛苦的一次写作。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江平,我心中的江平老先生更多的是一个精神标杆,一个思想启蒙者。虽不敢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在我心中他是中国第四代法学家中独一无二的人物,他的经历、他的言行、他的精神,都将成为这个时代的财富。

  我写作其中、思考其中、感动其中,有时唏嘘、有时流泪、有时激昂……

 

法制日报记者 吴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