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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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经济组织资格公证书(2)

发布日期:2007-06-12 08:38:55 阅读次数:5911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ХХХХ(单位全称)系ХХХХ(单位全称)的分支机构,于ХХ年Х月Х日经ХХ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工商ХХ字第ХХ号《营业执照》。   本公证书有效期至ХХ年Х月Х日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 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企业法人设立的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申办资格证明。   2、有效期截止日期应为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年检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