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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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公证书

发布日期:2007-06-12 08:37:17 阅读次数:1599
(  )××字第××号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被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兹证明被收养人×××的生父母自愿将×××(被收养人姓名)送给他人收养, 收养人×××、×××愿意收养×××为养子(女)。   经审查,该收养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条的规定,其收养 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说明:收养是公民按照法律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建立拟制血亲关系的 民事法律行为。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收养公证。   (2)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应当有收养协议。收养人与送养人必须亲自到公证 机关办理公证,不得由他人代理。   (3)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文件:①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身份证 明;②收养人的经济能力的证明;③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证明;④收养人 和送养人的婚姻状况;⑤收养人的健康证明和生育能力证明;⑥收养人无子女的证 明;⑦收养协议(或草稿)以及公证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