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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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书(6)

发布日期:2007-06-12 08:18:21 阅读次数:1648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前面的()ХХ字第ХХ号《ХХХХ公证书》的英文(或其他外文)译本内容与该公证书中文原本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证明发往美国、奥地利等使用的公证书外文译本与原本内容相符。   2、此证明另行编号,公证员仍为办理前面所证明的公证书的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