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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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书(林木4)

发布日期:2007-06-10 12:07:15 阅读次数:1555
树木苗圃经营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 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树苗、__树苗、__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 承包任务划出__亩__分土地作为__苗圃,地点在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零__月,从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 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树苗__株,__树苗__株,__ 树苗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树苗__株,__树苗__株,__树 苗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树种__斤,__树种__斤、……,树种的出苗率 应达到__%以上;__树秧__株,__树秧__株,……,树秧长__寸以上, 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__元, 其中,第一年拨给__元,第二年拨给__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 __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 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树苗高不低于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 公分;__树苗高不低于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公分,……。各种树苗均不 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月_ 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__树苗__元,__树苗__元,__树 苗__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 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 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 __分成,甲方得__%,乙方得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 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 秧价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 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 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 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 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 约金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 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 约金__元。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 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 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 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乡政府、 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乙方__县__乡__村__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__年__月__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