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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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热力合同

发布日期:2007-06-10 00:19:34 阅读次数:3940
供热方:______   用热方: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供用热量契约表  ┌─────┬───┬──────┬────┬─────┬──────┐  │ 日期 │报装号│新装或原装容│ 增减 │ 总装用 │ 供方经手人 │  │ │ │量 │ 容量 │ 容量 │ │  ├─┬─┬─┼───┼──────┼────┼─────┼──────┤  │年│月│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②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并处以追收热费的__倍到__和每次___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现用户有违章用热情况时,当即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供热。待用户交清各项费用并补办申请用热手续,经供热方同意后,再行恢复供热。   ③在规定厂休日及禁用动力时间内不得使用热力。   ④供热方应于每年11月8日至次年2月25日,每天从__时至__时不间断地向用热方供热。   (3)本协议应妥善保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4)本协议一式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热方:(公章) 用热方:(公章)   地址: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盖章) 法定代表: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 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