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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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3)

发布日期:2007-06-10 00:18:16 阅读次数:3739
供电合()字第号   供电方:营业执照号码   用电方:营业执照号码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量,用电时间:  ───────┬───────┬────────┬────┬──────   电力可供量 │ 计划用电量 │ 单 位 │ 金额 │ 用电时间   (千瓦小时) │ (千瓦小时) │ (千瓦小时)/元 │ │  ───────┼───────┼────────┼────┼──────   │ │ │ │  ───────┴───────┴────────┴────┴──────   电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三、电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四、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   五、违约责任:   六、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一九___年___月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份,供、用方各执一份,副本送银行、工商局(所)各一份备案。   供电方:(盖章) 用电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