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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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跨国侵犯著作权案九名被告人在沪获刑

信息来源: 中新网 发布日期:2009-07-01 00:58:23 阅读次数:4608
   中新社上海六月十七日电  九名涉嫌一起特大跨国侵犯著作权案的被告今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受二审公开宣判,马靖易等被告均最终被定侵犯著作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他们分别领刑七年到两年不等,并接受罚款人民币八百六十万到二百四十万元不等。

  二〇〇三年七月至二〇〇四年六月间,被告人马靖易雇佣并指使同案被告等,在明知销售的计算机软件光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多家公司名义采用租用网络虚拟空间、搜索客户、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和低价销售等手段,向境外销售由他人生产的盗版光盘。

  二〇〇三年七月至二〇〇七年二月间,该犯罪团伙利用网络向境外售出由他人生产的盗版计算机软件光盘总计达六十七点七万片,非法经营额折合人民币八千余万元。期间,马靖易通过其在美国的同伙,利用快递公司收取支票以及网上转账等方法获得境外赃款,并划入其自己成立的公司等账户内。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靖易等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判决认定,在共同犯罪中马靖易、陆一系主犯。法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马靖易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六十万元;判处陆一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四十万元;判处其余从犯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一十万元至二百四十万元不等的刑罚。

  一审判决后,于亦凡等四名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向上海市高院提起上诉。在高院审理过程中,四名上诉人均书面申请撤回上诉,表示认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