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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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医生"充当"接生婆" 致产妇亡获刑10年

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08-03-13 08:50:13 阅读次数:3028

    中国法院网讯 被告人夏传容因所在医院体制改革被清退后,在无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充当“接生婆”赚钱谋生,因手术不当,导致一产妇大出血死亡。3月7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夏传容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夏传容,1995年7月从巫山县卫校毕业后被巫山县福田镇医院下田分院招聘,从事护理、药房、注射等工作。从1996年开绐在巫山县福田镇一带单独从事接生活动,并收取几十到几百元不等的费用,被告人夏传容有助产士和西医士证书,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04年5月因福田镇卫生系统体制改革,夏传容被清退。

  2006年9月22日上午8时许,夏传容应刘学美之邀,为其儿媳龚道珍接生。9时许,夏传容到产妇龚道珍家中为其做了产前检查,并使用了5个单位缩宫素加250毫升葡萄糖水静脉滴注。10时40分,胎儿娩出,约15分钟后,胎盘娩出,继而出现阴道出血。夏传容遂采取肌肉注射缩宫素止血,同时按摩子宫,但未检查产妇宫颈情况。在对产妇止血无效、两次打电话向当地卫生院妇产科医生求助未果的情况下,夏传容分别取氨基酸、参麦、维C、糖盐水及血压计施救。12时许,夏传容再次打电话请求当地卫生院妇产科医生龚正平前往帮忙抢救。13时许,龚道珍之夫王祖明驾驶摩托车将龚正平接到家中,测得龚道珍血压为40/20mmhg,龚正平在为龚道珍检查和施救的同时喊打120急救和找车子送镇卫生院。夏传容遂几次打120电话请求急救。13时40分左右,产妇龚道珍死亡。

  经巫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龚道珍系宫颈撕裂伤大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夏传容2006年10月20日到巫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自首,同日被巫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夏在取保侯审期间未经批准外出务工,于2007年11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夏传容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也没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家庭接生员技术证书,非法为她人出诊接生,造成产妇生产后宫颈撕伤,虽然积极采取了施救的措施,但未对产妇施行宫颈撕伤缝合术这一根本的治疗措施,致使产妇失血性休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为打击犯罪,维护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公民健康。依照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许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