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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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生育 夫妇为传宗接代收购儿童法不容

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08-03-13 08:36:27 阅读次数:2711

    中国法院网讯 12月26日,花钱买小孩来传宗接代的吴某,被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以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因吴某和家属没有生育能力,就想抱个小孩养着,听说王某(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二万元)有办法能弄到小孩。吴某让王某帮忙给弄个小孩。2007年,王某去吴某家说给“打听”了一个小女孩,吴某就和家属一起去了王家。吴某夫妻看小孩很好,也没问小孩是从哪里弄的,就抱走了。经医院查没有问题后,吴某付了王某1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自己不能生育明虽然值得同情,但其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而予以收买,其行为照样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邹旭 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