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患者要求复印复制病历时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发布日期:2008-04-28 04:06:03 阅读次数:4004
 在实践中,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患者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的要求
  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患者提出的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3.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复印或复制病历;
  4.复印或复制完成后,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核对
  5.在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的每一页上加盖医疗机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