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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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主任贪污挪用拆迁补偿款被判12年

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08-03-13 00:29:50 阅读次数:3064

    辽宁省沈阳凤祥集团董事长孙凤祥在担任沈阳市浑南新区五三乡浑河堡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贪污补偿款,挪用巨额资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一审判处孙凤祥有期徒刑12年。

    今年49岁的孙凤祥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小本生意起家,逐渐创办了实力不俗的民营企业沈阳凤祥集团。

    因涉嫌犯罪,去年5月孙凤祥从加拿大回国投案。今年5月和8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孙凤祥案件。

    法院查明,2003年4月9日,孙凤祥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协助政府从事绿化用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职务便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反规定,采取降低安置补助费标准、虚列工程费的手段,贪污征地补偿款1000余万元。

    此外,2002年5月30日,孙凤祥派人以浑河堡村村委会的名义,书面向浑南新区政府申请9户被动迁居民的安置补助费161万余元。后其挪用这笔资金用于沈阳凤祥集团的日常经营活动。

    法院一审在以犯贪污罪、挪用资金罪判处孙凤祥有期徒刑12年的同时,还并处罚金50万元。(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