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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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内搬行李赚钱被拘留 状告公安败诉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08-03-12 23:29:17 阅读次数:2550

    在广州火车站收10块钱帮旅客搬行李,进城务工的王某被广铁公安拘留了10天。他不服处罚将公安告上法院,近日越秀法院判他败诉。

  今年3月23日晚8点左右,王某在广州火车站广场看到一个旅客带着一大包行李,行走吃力,就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送。最后,王某以10元钱的价格送该旅客进站,他拿着站台票进站后,广铁公安人员以其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收取好处费为由将他拘留10天。王某称,他是个农民,为了生计在火车站帮人送行李,但是公安人员执法中不讲道理,严重侵害并剥夺了他的劳动权利,给他的身心、人格、尊严、精神、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公安的行政处罚。

  广铁公安认为,这是王某对法律理解有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是明令禁止的行为。在火车站为旅客运送行李以牟利会扰乱正常的乘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越秀法院还审理查明,王某从2006年4月至起诉时,已经被公安机关罚款3次拘留1次。法院认为,公安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维持,王某要自行承担50元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