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郑州:数百亩农田被毁 市民告赢国土局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08-03-12 23:21:07 阅读次数:1443

  法制网郑州10月11日电 记者邓红阳 “看到数百亩农田被毁,我心里不是个滋味。还是通过法律讨回了公道。”今天,手持法院行政判决书的河南省巩义市民赵某对记者如是说。
  据了解,2006年11月,河南巩义市回郭镇开发区数百亩农田被毁,赵某向巩义市国土资源局举报此事,要求予以制止和依法查处。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接到举报后进行了查实,对违法占地行为做出了罚款处罚。但赵某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依法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遂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议。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后,没有受理赵某的复议申请。赵某不服,于今年7月10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的不予受理决定书。9月11日,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负有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审查的法定职责,赵某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方,对不受理决定书不服,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
  据此,法院作出了撤销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不予受理决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