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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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镇政府违规处理个人遗产被判撤销

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08-03-12 23:17:09 阅读次数:1426

  中国法院网讯 遗产继承纠纷本属民法调整范围,但有的行政机关却越俎代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他人的遗产进行了处理。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该违规处理决定予以撤销。

    原告刘玉勤与第三人刘学军系同胞兄弟,刘玉勤是老大,刘学军是老三,已去世的刘玉学是老二。刘玉学生前未成家,一直和刘学军共同居住在。1997年,刘学军另搬到新宅居住。1998年刘玉学因病去世,留有两间房屋和两棵树,因种种原因,该房屋和树木一直没有被继承。

  2005年12月20日,被告滑县某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刘学军继承刘玉学遗留物清障的处理决定》,认定刘玉学病故后的附属物应归由刘学军继承,刘学军应主动将刘玉学所遗留的两间瓦房和树木刨掉。刘玉勤对该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所作处理决定违法并予以撤销。

  滑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遗产的继承有争议的,不需要行政机关以政府的名义作出处理决定,镇政府所作处理决定超越法定职权,没有程序及实体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撤销。(程永 吕万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