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刑警绑架杀害侄儿案宣判 检察官怒喊杀无赦

信息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华商报 发布日期:2006-02-23 11:23:44 阅读次数:1779
刑警绑架残杀亲侄被判死刑 昨日9时,震惊全国的潼关县公安局民警伙同战友绑架其堂兄之子一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当地许多闻讯赶到的群众在中院门口纷纷打出了“严惩凶犯”的条幅。经过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合议庭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合议,当庭以绑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高红、杨永强、朱红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庭庭审查明,被告人孙高红,男,现年33岁,捕前系潼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被告人杨永强,男,现年36岁,捕前系西安铁路局华山火车站职工;被告人朱红生,男,现年37岁,捕前系潼关县秦东镇人民政府职工。 2005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孙高红、杨永强、朱红生共同预谋绑架孙高红堂兄之子孙某,以向其家人勒索钱财。此后,三人经过多次秘密谋划,后孙高红给杨永强、朱红生指认了位于潼关县开发区的孙某祖父住所,并在潼关县中心街“绿草地小肥羊”火锅店门前指认了受害人孙某。杨永强、朱红生在受害人孙某的居住地及学校进行了长达半年的盯梢打探,摸清了孙某的生活规律,3人在一起制订了周密的作案计划,并准备了一系列作案工具。 2005年12月28日7时许,被告人杨永强骑摩托车带着朱红生窜至潼关县东方红大街路口,朱红生向送孙某上学途中的其母某面部猛击将其打倒在地,抢过孙某,乘坐杨永强驾驶的摩托车逃离现场至潼关县秦东镇朱红生姐家,为防止孙某哭叫,又用事先准备的胶带将其嘴部封住,并用绳子捆其双手后由朱红生看管。杨永强则到华县、华阴市等地用事先备好专门用于作案的手机向某打电话索要赎金200万元。孙高红则利用自己“刑警”加被害人亲属这一双重身份打探窥测公安机关动向,并随时将情况告知杨永强、朱红生。 2005年12月28日晚至29日,孙高红探听到公安机关已将侦查范围缩小到了潼关境内,害怕事情败露,和杨永强商议后丧心病狂地决定杀死孙某埋尸灭迹,妄想以此逃避打击。2005年12月29日晚,被告人杨永强、朱红生将孙某杀死后埋于朱红生家后山坡上一墓穴中。经法医鉴定,受害人孙某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孙高红、杨永强、朱红生连连表示“对不起受害人,对不起社会,很后悔。”公诉人认为三名被告人犯罪动机卑鄙,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均系本案主犯,应依法从严惩处。合议庭宣判后,被告人孙高红、杨永强、朱红生当庭口头提出上诉。"(新华网陕西频/陕视网) 三名被告听候判决(右起依次为孙高红、杨永强、朱红生) 本报记者孙洪伟摄 杀害人质前罪犯说“对不起了……” 2005年12月28日,杨永强、朱红生绑架翔翔后,刑警孙高红打听到渭南警方百余警力全力侦破此案。他急忙告知杨永强和朱红生:“追得很紧,设备都用上了。” 12月29日晚,因害怕事情败露,3案犯决定杀害人质翔翔。此时6岁的翔翔还在睡梦中,哪里知道恶魔就要对他下手。 “对不起了,你妈舍不得钱,公安又追得紧,你不死我就得死了。”说完,杨永强伸出魔爪掐住了翔翔稚嫩的脖子……其间,朱红生帮助杨永强按住翔翔的腿。 杨永强和朱红生杀害翔翔后,孙高红与杨永强取得联系,杨永强在电话里告诉孙高红自己正在“挖坑”准备掩埋翔翔的尸体。 孙高红说,他听到这句话时,“头都晕了,感觉事情闹大了。”   撕票指令错发给陌生人 庭审查明,绑架翔翔后,该案头号主犯孙高红曾用手机给杨永强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只有一个字“杀”。孙高红也没有想到,自己在发这条手机短信时将杨永强所用手机号码的尾数199误为119,结果短信被另外一个陌生人收到。当孙高红以嫌疑人身份进入警方视线后,侦查员顺藤摸瓜,了解到了这一戏剧性情节,孙高红指使他人杀害翔翔的证据被一陌生人证实。 昨日庭审中,当法官问孙高红短信的内容“杀”是什么意思时,孙高红解释说,他原是想发“啥”,因为按错了键,才写成“杀”。 孙高红的解释当庭受到其他被告的反驳。 检察官:我真的有点激动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吴晓宣读完四千多字的起诉意见书后,几乎愤怒地说了最后一句话:“本公诉人对3名被告人的处刑意见只有3个字———杀无赦!” 这时,旁听席上的群众不顾法官的反对长时间地鼓起掌来。而站在被告席上的3人则深深地低下了他们的头。 宣判后,吴晓在接受采访时说:“刑警出身的孙高红绑架自己的堂侄子,于法于理于情都罪不容赦。发表起诉意见书时我真的有点激动。” 吴晓说,本案头号主犯孙高红反侦查能力强。他第一次提审孙高红时,孙高红一再辩解自己没有亲手杀人。事实上,他没有直接出面绑架翔翔,也没有直接杀害翔翔。但是,翔翔是孙高红亲自选择的犯罪对象,而且孙高红在本案中起组织指挥作用,应对全案负责。孙高红利用自己是刑警加被害人堂叔的双重身份,四处打探侦查信息并及时向杨永强、朱红生二人通报。事发后,孙高红还主动帮助堂兄寻找孩子,故意把家属往与事实相反的方向引导。孙高红还假惺惺地向堂兄写了3张所谓的侦查情报,试图避开嫌疑。   民警:判决在意料之中 潼关发生刑警叔父绑架杀害堂侄案件,不只在潼关县群众心中留下恶劣印象,更严重的是他的行为让公安同行蒙羞。 “孙高红的行为,真的让人费解。” “孙高红家庭条件不错,从警也有十多年,他不缺钱,也懂得法律,案子的后果他应当最清楚。”提起孙高红,往日的同事无不扼腕叹息。 昨日,孙高红等3名被告一审被判处死刑的消息,很快传到潼关县公安系统。潼关县公安局一位此前接受过本报采访的民警得知消息后说:“这个判决结果早在意料之中。” 据悉,孙高红绑架案发后,潼关县公安局曾以此为反面教材,在公安民警中开展集中整顿。 受害人家属:抹不去心灵的阴影 该案主诉检察官吴晓说,接到案件后,他亲自到受害人家,告知他们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当时,翔翔的妈妈一直在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样子太凄惨了。 昨日庭审,翔翔父母等直系亲属均未到场。法庭旁听席上坐了许多翔翔父母的同学、好友。法庭外聚集了近百名来自潼关县的群众,他们向法庭表达了对受害者家属的同情,并希望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 受害人的民事诉讼代理人代表翔翔的亲人当庭宣布,放弃民事赔偿。这位代理人深情地说:“孙高红的犯罪行为对孙家整个家族带来了灭顶之灾,翔翔的妈妈、爷爷、奶奶至今卧床不起,家人一想到翔翔被人活生生抢走的一幕,都痛不欲生。”(华商报 记者郝建国 孙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