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国土资源报原总编涉贿200万 牵出国土部高官案

信息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1-08-06 12:58:55 阅读次数:625
 昨天记者获悉,因涉嫌帮助浙江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规获得用地审批,受贿200余万元的《中国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刘允洲被以受贿罪公诉至市一中院。
  
  64岁的刘允洲是中国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巡视员。检方指控其涉嫌3起受贿事实,涉案金额共200余万元。
  
  1997年至1999年,利用先后担任中国土地报社社长兼国家土地管理局宣传中心主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社长的职务便利,刘允洲接受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国海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上海地产项目并获得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该项目示范小区的命名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吴国海给予的住房一套。经鉴定,该房屋价值59.02万元,后刘允洲仅支付房款12.86万元。
  
  2003年至2004年5月,刘允洲利用担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总编辑的职务便利,为北京时代东华公司投资拍摄影视剧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周德钧给予的10万元。
  
  2007年,刘允洲利用担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巡视员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职务上的行为,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委员会主席徐文荣给予的18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刘允洲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刘允洲被控与被国土部叫停的横店圆明新园项目相关。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原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李元被“双开”,也是受刘允洲案牵连。

 

 


                                            编辑:梁辉| 中国法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