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6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01 1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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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6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2006年6月6日 深劳社〔2006〕84号)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并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深圳市2006年度最低工资公布如下:
一、特区内最低工资为4.66元/小时,810元/月。
二、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4.02元/小时,700元/月。
2006年度最低工资的执行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