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贵阳金阳新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布日期:2006-09-28 1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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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贵阳金阳新区
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的批复
(筑府通[2002]2号)
市金阳办:
你办报来《关于组建贵阳金阳新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公司名称,贵阳金阳新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姚俊。注册资本企:50万元。经营范围:拆迁安置,小型工程承建、安装。请你办按有关程序抓紧办理工商等相关手续,以利于金阳新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00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