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8-29 09:30:31
阅读次数:1753
附件七:房屋拆迁区位分类
区位 级别 范 围
一类区 甲级 新浦区:东至龙尾河,西至盐河,南至朝阳中路,北至民主中路。连云区:东至海滨大道,西至西苑路,南至中山路,北至大港路。
乙级 新浦区:东至龙尾河,西至盐河,南至民主中路,北至北盐河。
二类区 甲级 新浦区:东至巨龙路,西至龙尾河,南至朝阳路,北至民主东路、解放东路;东至龙尾河,西至盐河,南至海宁路,北至朝阳路;连云区:南至大港路,西至西墅路,东至海滨大道;连岛风景区。
乙级 新浦区:除上述类别外的,东至凌州路,西至工农路、幸福路,南至玉带,北至人民路。海州区:东至海州甲子河,西至锦屏路,南至青龙涧,北至玉带河。连云区:除上述类别外的墟沟镇规划范围内。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内(注:由开发区管委会界定)。
三类区 甲级 新浦区:除一、二类区以外地区。连云区:除一、二类区以外的地区。海州区:东至于新浦区交界处,西至蔷薇河,南至玉带河,北至铁路线。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办事处、猴嘴办事处、宋跳高新区、朝阳镇(建成区)。
乙级 海州区:除上述类别以外的地区。连云区:徐圩镇、板桥镇(建成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办事处、猴嘴办事处、宋跳高新区、朝阳镇(建成区以外的地区)。
四类区 甲级 新浦、连云、海州地区乡镇结合部。连云区:徐圩镇、板桥镇(建成区以外的地区)。
附件八:住宅房屋区位基准价格表调整为:
被拆除房屋区 位 级 别 标 准(元/平方米) 调整标准(元/平方米)
一类区 甲级 800 1000
乙级 700 900
二类区 甲级 750 950
乙级 600 800
三类区 甲级 400 750
乙级 300 500
四类区 400
附件十:非住宅房屋区位基准价格表调整为:
使用性质 房屋区位 房屋级类 补贴标准(元/平方米) 调整补贴标准(元/平方米)
商业娱乐等经营用房 一类区 A级 5000 6000
B级 3500 4200
C级 2000 2400
二类区 A级 3500 4200
B级 2500 3000
C级 1600 2000
三类区 1300 1600
四类区 600 800
生产办公用房 一类区 1400 1500
二类区 1200 1300
三类区 900 1000
四类区 400 500
其他非住宅房 按办公用房同类区标准的95%执行。
说明:一类区A级、B级,二类区A级、B级都指沿街单体建筑,以主次干道路崖石12米以内。其它为C级。
附件十七:房屋附属设施补偿价格
序号 名 称 单 位 金额(元) 备 注 调整后金额(元)
1 围墙12砖墙 M2 25 45
2 围墙24砖墙 M2 35 75
3 围墙空斗或乱砖石 M2 20 50
4 门楼 个 100-500 300—1000
5 琉璃瓦护坡 M2 80
6 混凝土道路 M2 70—90
7 水泥地坪 M2 15-25 20—40
8 砖石地坪 M2 10 15
9 下水道(管) 米 12 20—30
给水设施 套 100 120
1011 水池 只 水磨石18 28
陶瓷25-45 30—50
12 面盆 只 30-70 30—80
13 砖砌炉灶 个 100-300 100—500
14 电总表 只 300 房屋配套电表外增加的电表 300
15 电分表 只 40 40
16 灯头 只 8 含灯头、电线、开关 8
17 瓷便器 套 60-150 60—270
18 浴缸 套 150-300 150—500
19 水井 眼 300 过3米深,每米增加50元 600
20 手压井 座 200 200—400
21 农用厕所 M2 60 无盖按墙体计算 60—100
22 化粪池 M3 150
23 猪羊圈舍 M2 40 60
24 牛马圈舍 M2 60 80
注:表中未列项目的补偿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结合成新、折旧等因素评估确定。